國企正式職工可以自己開公司嗎?
國企員工并且是公務編制那就不允許經商。另一種是國企員工zhi沒有公務員編制,在法律層面上是允許經商的,但是通常各個公司都會在合同上注明在職期間不允許公司業務范圍之外的商業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經商禁止性規定
1、公務員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的,應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公務員法》53條、42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失效)》31條、49條)
2、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是指機關
的領導人員,不包括機關內設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法》102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失效)》73條)
3、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公務員進行管理。(《公務員法》106條)
4、2001.4.3之前規定領導干部不得買賣股票,不得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購買、收受“原始股”;《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2001.4.3)規定,允許黨政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蛾P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 企業法人登記注冊的主要事項:企業法人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從業人數、經營期限、分支機構。第十三條 企業法人的經營范圍應當與其資金、場地、設備、從業人員以及技術力量相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一業為主,兼營他業。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央企人員可以同時開公司嗎?
央企人員可以同時開公司的。
我國法律沒有禁止國有企業職工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規定了國家公務員不可以經商,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因此,只國有企業職工所屬單位同意,是可以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國企員工一般可以依法開公司。但是如果該員工與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或者條款,則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能自己開業生產、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產品、或者從事同類的業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央企人員在職期間不能同時開公司。這是因為首先,央企工作平時就很忙。怎么還能夠顧及其它公司,一心不能二用。
其次假如,該公司的業務正好與央企的業務相近,那就會有國家資源被挪用的嫌疑,最后,相關規定也不允許公職人員去開私人公司,除非你辭職離開央企。
國企員工可不可以辦理個體營業執照?
在職人員可以申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和農村經營業戶,需要到當地所屬的工商所去辦理。材料提供:那么國企的員工是可以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證和你的個人的電話,還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處理的面積。還有如果你是外來人口的話,還要提供你的暫住證。這樣還要寫一個說明,就是你辦這個營業執照是要干什么的?
比方說你要搞一個餐飲,那么你就上面寫餐飲。
如果你要是開個超市,你就要寫一個開超市,這樣要注明清楚了以后才可以進行營業執照的辦理,在辦理營業執照的過程中必須要寫你經營什么項目的,這樣才可以給你辦理,個人是可以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