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公司主體變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公司主體變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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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主體變更是什么意思?
是指:企業合并、分立的情況;用人單位將員工轉至關聯企業或其他公司的情況。在這之中,原勞動合同均繼續有效,不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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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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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公司主體變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公司主體變更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